
- Apr 22 Wed 2020 10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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誰比我富裕

曾经,有人问世界首富比尔盖兹:“世间还有没有人比你更富裕?”
盖兹答:“有啊!有一个人就比我裕。”
然后他说了个故事……
当年我还没有钱,也没有名。我在纽约机场碰到一个卖报纸的小贩。
我想买份报纸,但口袋里零钱不够,所以决定不买了,就把报纸还给他,我告诉他零钱不够。
- Jan 11 Sun 2015 13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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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層塔不會致癌,還含有許多抗癌成分
- Jan 09 Fri 2015 01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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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作自受
一個人所能得到的屬於他自己的快樂,從一開始就已經由這個人的個性決定了。
痛苦和無聊是人類幸福的兩個死敵。當我們感到快活,在我們遠離上述一個使我們免於這種痛苦的時候,我們也就接近了另一個敵人,反之亦然。 欲望不满足就痛苦,满足就無聊,人生如同鐘擺在痛苦和無聊之間擺動。
財富就像海水:飲得越多,渴得越厲害。
- Jan 08 Thu 2015 14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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爾虞我詐⑷
年輕單純或感情困頓的女生,最容易受騙…
于美人說過 :
「會外遇的男人就是不想離婚 」
我覺得很有道理 !
所以「好男人」對妳說:
- Jan 08 Thu 2015 09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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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下愈況
戰國的東郭子向莊子請教。 東郭子問莊子:「你所說的道,到底在哪裏呢?」 莊子說:「無所不在。」東郭子請莊子說得具體一點,莊子就舉例說螞蟻、草、磚瓦甚至大小便,都是道所在的地方。 東郭子見莊子愈說愈低下,便不想聽下去。 莊子於是向他解釋:「愈從低微的事物去推求,愈能看出事物的真實情況。 就像市場上的豬販用腳踏豬來估量豬的肥瘦一樣,愈往下踏在豬的小腿處,就更加明白豬的肥瘦,這叫做『每下愈況』。」 因為豬的小腿是最難肥的部位,如果往下一直踏到豬的小腿上,豬肉仍是結實肥美的,那就是肥美的豬了。
「況」=實際情況,真相。
- Jan 07 Wed 2015 19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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誓約
如果一個人,記得住前世的約定,今生就算是跋山涉水,歷盡千辛萬苦,也會守候在路口,等待相逢。時光的阡陌上,來來往往的人流,還有許多不知名的草木,亂花迷人眼目的時候,一個轉身就已擦肩。
~白落梅~
- Jan 07 Wed 2015 12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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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
孔子說的:「隨心所欲不逾矩。」
太隨心並不是很好,太所欲也並不妙。凡事適可而止,不可過度。
自由是一種境界,一種隨心所欲的境界。心有多寬,自由就有多大。
孤家寡人就是單身貴族, 最自由! 你的生活要如何過,沒有人會管你?
然而,這個世界上有太多自私自利, 為所欲為 不管他人死活的人,與人交往為所欲為肆無忌憚! 只顧自己把別人當作空氣 ,「自以為是的自由是瘋子,不叫自由」。與這種人交往小心變成了被害人! 人與人的往來「基本禮節就是規矩」! 世上,一樣米養百樣人,有聰明的人,也有愚蠢的人,有好人也有壞人同時存在於這個社會的任何場所…
- Jan 06 Tue 2015 14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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騙局?
癌症工業的騙局?還是維生素B17的騙局?
今早筆者從網路上看到一篇文章─「癌症已經有解:維生素B17 」(http://tw.gigacircle.com/1827492-1),文中提及克雷布斯博士(Dr. Krebs)[ 註:出生於1911年] 建議:『成人每日以10粒杏仁來預防癌症,每日30-50粒為癌症病人的營養補充品。』
因為好奇, 今早查了一些網路資訊, 發現克雷布斯(Krebs)曾被退學, 且無博士學位(Wikipedia)[1]。他宣稱維生素B17的療效,而維生素B17來自有苦杏仁苷(laetrile)的植物中提取合成的化學物質,苦杏仁苷是來自非柑橘類種子,例如櫻桃、杏仁等。克雷布斯認為維生素B17可分解苯甲醛和氫氰酸,對腫瘤細胞可有選擇性殺傷作用,而不會傷害正常細胞,他因此研發成藥物並公開販售。
事實上,有文獻指出,食用過多的苦杏仁苷可能造成氰化物中毒。若大家有留意維生素的分類,維生素B群包括:B1、B2、B6、B12、葉酸、泛酸、菸鹼酸、生物素等,並無B17。一則台灣的新聞指出,一罹癌老翁服用購自網路的維生素B17,因服用過量造成氰化物中毒[2]。
有一篇被列入Google學術蒐尋的文章─「The Cancer Business」即提出所謂癌症正規療法(放化療等)提供美國癌症工業大筆獲利,是醫學界為獲暴利的騙局,並提出這些療效的有限性, 以及維生素B17在癌症治療上的優勢[3]。姑且不談臨床上的療法對癌症病人的健康傷害,抑或為騙局否?這篇文章的出處標示不清,其學術公信力大打折扣,不過國內外的網站仍不乏堅稱維生素B17具有療效的民眾。
- Jan 06 Tue 2015 13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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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就是永遠
雖然你打算活三千年,活數萬年,但還是要記住:任何人失去的不是什麼别的生活,而只是他現在所過的生活;任何人所過的也不是什麼别的生活,而只是現在失去的生活。最長和最短的生命就如此成為相同。雖然那已逝去的並不相同,但現在對於所有人都是同樣的。所以那喪失的看來就只是一單純的片刻。因為一個人不可能喪失過去或未來~一個人没有的東西,有什麼人能從他那裡奪走呢?這樣你就必須把這兩件事牢記在心:一是所有來自永恒的事物猶如形式,是循環往復的,一個人是在一百年還是在兩千年或無限的時間裡看到同樣的事物,這對他都是一回事;二是生命最長者和濒臨死亡者失去的是同樣的東西。因為,惟一能從一個人那奪走的只是現在。如果這是真的,即一個人只擁有現在,那麼一個人就不可能喪失一件他並不擁有的東西。
「不變即是永恆」黑暗中永不 熄滅的光明叫作「希望」,绝望的人永遠看不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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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Jan 06 Tue 2015 09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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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知,你知?
不再相見,並不等於分離。
不再通音訊,並不等於忘記。
如果那個人愛你,他就會來找你。其實他們不知道,有的時候就是因為他愛你,因為他知道你太喜歡他,所以他不敢找你,打擾你會增加因擾,他希望你過得更好,即使是在沒有他的情況下?
為什麼?太早赴約吧?
只為,你的悲傷己揉進我的